聊银保监复〔2022〕137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天保鲁〔2022〕196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聊城市新区办事处兴华东路益民胡同变更为山东省聊城市新区办事处振兴东路49号。
你公司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你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聊城银保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22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